您好,欢迎来到中共丹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审查调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 正文

商洛市丹凤县商镇桃园社区七组组长李新民同志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发布日期:2018-03-26 11:08   来源: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日前,商洛市丹凤县纪委对商镇桃园社区七组组长李新民同志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新民违反党的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品;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协助他人虚报套取国家项目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商洛市丹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新民同志严重警告处分。


上一条:商洛市丹凤县商镇桃园社区七组会计杨高潮同志受到...
下一条:商洛市丹凤县土门镇七星沟村文书彭冬琴同志受到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