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12-30 09:36
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机构:丹凤县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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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肃纪律作风,强化警示震慑,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清正廉洁的过节氛围,丹凤县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丹凤县水利局水利工作站站长刘垚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2021年3月至12月,丹凤县水利局水利工作站站长刘垚,违规借用下属某供水公司租用车辆,用于开展业务,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租车费等共计10万元。2023年3月9日,由下属某供水公司向出租车辆方支付10万元。2023年11月,刘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丹凤县铁峪铺镇中心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新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3年1月,铁峪铺镇中心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新民,违规收受西气东输三线丹凤段建设项目部工作人员3张超市购物卡,价值共计3000元。同时李新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2月,李新民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三、丹凤县龙驹寨街道河涧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张榜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0年1月,龙驹寨街道河涧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张榜厚,为4名社区干部每人发放1200元电话费,共计4800元,其中张榜厚本人领取1200元。鉴于张榜厚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2023年10月,张榜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上述3起典型案件,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特权思想严重,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不知敬畏。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干群关系,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慎初慎微、自警自醒,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从紧抓好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元旦、春节重要节点,聚焦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款使用、服务群众、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七个方面强化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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