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4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竹林关镇阳河村支部委员石才高违规申报产业奖补资金问题。2020年5月,时任村支部委员石才高在申请产业奖补资金时隐瞒事实,以其父石某某的名义累计申报产业奖补资金2800元,全部用于其家庭开支。审查期间,石才高将2800元违纪资金退还镇财政所。鉴于该石在2020年4月因酒驾受到党纪处分后,又故意违纪,2021年9月11日,竹林关镇党委从重给予石才高严重警告处分。
二、庾岭镇太白村原村委会主任何记红在高龄补贴上报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何记红在任太白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在高龄补贴上报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13名已去世高龄老人名下多发放高龄补贴35100元,目前,违纪资金正在逐笔追回。2021年11月19日,县纪委给予何记红警告处分。
三、花瓶子镇苏河村村支书黄家华违规改变到户资金用途问题。2017年10月,时任村支书黄家华与2名村干部共同商议,将8万元产业到户发展项目资金入股恒丰源兔业合作社参与分红,违规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给国家扶贫资金造成损失。至审查时,恒丰源兔业合作社未给村委会兑现分红款,也未退还入股的8万元资金。2021年11月19日,县纪委给予黄家华警告处分。
四、峦庄镇马家坪村村文书姚桂梅违规申报低保问题。2020年5月,时任马家坪村村文书姚桂梅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母亲申报低保,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县纪委给予姚桂梅警告处分。
“一卡通”一头连着党的关怀温暖,一头连着群众的热切期盼,承载的是党心民心,容不得任何堵塞。以上4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在基层仍存在虚报冒领、改变用途、兑付不及时等违规违纪问题,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把“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的重要工作,作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任务,把“一卡通”专项治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精准研判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制度体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加强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常态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明的纪律确保群众的“每一分钱”及时足额安全发放,保障专项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