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丹凤县纪委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5起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领域典型案例,分别是:
1.寺坪镇原三间房村党支部书记魏三存监督不到位,致使危房改造款未正常使用问题。2010年“7·23”水灾后,原三间房村将该村时任村委会主任田平治(非党)申报为危房改造户,而田平治并未按要求对其居住的房屋实施新建。2011年3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现到位后,田平治将领取的79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家庭开支。时任寺坪镇原三间房村党支部书记魏三存负有领导责任。寺坪镇党委给予魏三存同志警告处分。
2.铁峪铺镇化庙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国华履行领导责任不力,该村虚报危房改造户及违规收取群众建房管理费问题。2011年7月,铁峪铺镇化庙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国华在任职期间,该村将16户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虚报为危房改造户,并向每户收取900元的危房改造申报费,所收资金用来解决村上日常花费;2012年8月,该村违规向无建房手续的群众冯某某收取建房管理费1000元,由卢某某纳入村账后,全部用于村务开支。县纪委给予王国华同志严重警告处分。
3.土门镇龙泉村原村委会副主任王学民履职不到位,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王学民在任该村文书及村委会副主任期间,明知其姐王某某一家不符合国家低保条件,仍将其一家申报为农村低保户。2014年第三季度至2016年第一季度,王某某一家违规领取低保款共计17455元。县纪委给予王学民同志警告处分。
4.武关镇段湾村党员王建朝违规采运砂石料问题。2016年8月,王建朝在武关河段湾河段非法采运砂石料,危及河道防洪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经县水务局执法人员在河道巡查中多次制止无效。鉴于王建朝2017年6月27日已被武关镇党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武关镇党委给予王建朝开除党籍处分。
5.庾岭镇太白村党员冀明礼违规建房问题。2016年5月20日,冀明礼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动工修建3间住宅根基。经县国土局现场勘测,冀明礼修建住宅根基占地面积289㎡,2016年7月26日,县国土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庾岭镇党委给予冀明礼同志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扶贫、环保及规范市场秩序等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确保“三项重点任务”精准到位、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领域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为加快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