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丹凤县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抓住关键环节,围绕“定责、示责、履责、述责、评责、问责”“六大环节”,推行以“两责任、两公示、两监督、两述职、两报告、两追究”为核心的“六个二”工作法,把“两个责任”刚性的要求具体化、把具体的工作可量化,不断增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
一是围绕“定责”,落实“两责任”。“两责任”即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要求县直部门党委(党组)、镇党委、村党支部按照县廉责办下发的《县直部门党委(党组)、镇党委、村党支部三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明确“两个责任”的年度工作任务,分类建立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个人主体责任三套台账,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从落实分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廉洁自律三个方面全面落实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要围绕“示责”,做好“两公示”。“两公示”即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在“定责”基础上,对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公示,并对公示时间和公示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县纪委在县纪检监察网站开设专栏,按季度集中对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两个责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示,这样既方便让广大群众及时监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又提醒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按时完成“两个责任”的阶段任务。
三要围绕“履责”,做好“两监督”。“两监督”即上级组织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其中在上级组织监督方面,由县廉责办组织实施,结合半年和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定量考核和综合评议,将各镇、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各镇、各部门要将反馈意见和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公示。在社会群众监督方面,由各镇、各部门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平时收集群众反映、年终组织服务对象代表评议等方式进行,及时公开评议结果,广泛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县纪委将采取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度考评等形式,对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确保做到按时督查到位、问题解决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四要围绕“述责”,做好“两述职”。“两述职”是两个层次的述职,其一为县委委员、纪委委员、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分别向县委、县纪委述职。其二为各镇、各部门党政班子领导及成员向本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述职。从今年起,县上将全面推行落实“两个责任”向县委和县纪委述职制度。今年2月,12名镇党委书记、4名镇长和2名纪委委员向县委做了大会述职,73名党政一把手和县委委员、纪委委员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汇报了各自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同时要求各党委(党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结合年终考核,组织召开本单位述职大会,班子党政主要领导及各班子成员就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向本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述职,分别查找自己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接受广大干部职工评议。
五要围绕“评责”,做好“两报告”。“两报告”主要是指报告年度“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述职评议结果。要求每年12月底前各镇、各部门以正式文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报告责任分工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述职工作开展情况和评议结果情况。县委、县纪委将按照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报告,对各部门一年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及干部职工测评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和研判,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在评议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委、县纪委将积极采取“三级约谈”的方式进行约谈,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要围绕“问责”,做好“两追究”。“两追究”即对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单位用“一案三查”来追究、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用“一责双问”来追究。“一案三查”就是在查办违纪案件时,既要调查当事人,又要调查涉案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一责双问”就是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镇和部门,既要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一把手”问责,又要向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问责。至目前,查处案件1起,实施问责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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