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交通局党组研究制定三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强化领导,率先垂范。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明确了局党组书记、局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党组成员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经常督促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把握责任内容,认真落实责任制。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为民服务过程中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取得实效。
加大责任追究,创新工作方法。针对交通系统干部存在的问题,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重新修订干部职工内部管理制度,针对干部上班有可能出现的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等违纪问题,组织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情况抽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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