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方式”是新形势下“三转”工作的关键。丹凤县纪委始终突出案件查办职能,转变纪律检查方式,健全执纪问责效机制,创新机制体制改革,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突出案件查办力度,聚焦主业。强化案件查办,把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向案件查办上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社会环境风清气正。
二是转变案件查办方式,抓早抓小。树立防患于未然的理念,前移监督防范关口,在全县建立推行廉政风险“三卡”预警机制。针对干部作风及重点岗位的干部在履行职责方面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已有一定社会反映但不足以进行立案调查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属,由相关纪检监察组织根据问题大小程度,分别发出提醒卡、函询卡、警诫卡进行警示预警,并建立台账,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效果。今年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实施“三卡”预警措施56人次。
三是健全执纪问责长效机制,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常抓不懈才能取得实效。坚持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每周带队明查和纪委常委每周带队暗访的“双线监督”制度,促进作风持续好转;完善重要时间点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认真贯彻《县委关于领导干部转作风提效率促落实的实施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强化执纪问责,实行“一案双查”,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四是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严格上报。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这是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有利于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发挥了纪律检查部门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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