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共丹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廉政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新闻 > 镇办动态 > 正文

丹凤县出台十条规定加强教体系统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2014-03-05 14:19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再树丹凤教体系统的良好形象,丹凤县制定出台了《丹凤县教体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十条规定(试行)》(以下称《规定》),着力于全县教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纪律作风建设。
    《规定》从认真执行八项规定、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严格请销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全面提升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信访维稳、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落实项目五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终身制)和建立巡查制度等十个方面,对全县教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规定》强调,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给予行政、纪律、组织方面的处理。具体处罚形式包括采取经济处罚、谈话、通报、检讨、警示训诫等行政措施;警告、记过、降级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纪律处分;以及调离、降职,免职,解聘等组织处理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一条:丹凤县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
下一条:县工商局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