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采取四项措施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中开展了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传达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安排。在县委常委会和县纪委常委会上分别传达学习了省市清退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全县清退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印发了清退活动通知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清退范围、清退方式、时间步骤和具体要求,促进了清退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分级组织实施。实行分级负责制,县级领导干部的清退工作由所在单位党组负责组织。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由各镇党委和县直各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党委负责本辖区内干部职工清退活动。
三、规范报告程序,及时进行清退。在清退活动中坚持做到领导干部带头清退原则、自行清退原则、“今后一律从严”原则和分级负责原则四个基本原则。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清退成效。县纪委(监察局)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清退活动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汇总。全县66个党政机关,288个事业单位,6个人民团体,共7011名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个人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清退承诺”,做到了“不漏一人、不漏一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