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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农村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发布日期:2013-08-28 16:00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解决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混乱、资产和资源流失严重等突出问题,丹凤县在全县全面推行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该制度的首要环节是建立基础管理台帐。台帐以村为单位全面开展 “三资”现状自查清理,并以镇为单位统一建立村级集体资源、资产档案资料信息台帐和资金专户。同时,搭建公共监管平台。依托镇便民服务大厅或财政服务大厅设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窗口,抽调财政、农经等站所干部坐班实行“一条龙”服务。特别是明确要求县直机关单位面向村级的各类款项,一律划拨到各村资金专户,由镇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据实收支。
    坚持工作规范运行。制定出台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集约化管理、制度化落实、规范化运作。我们力争通过2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农村 “三资”管理工作“组织网络化、运作阳光化、监督多元化”目标,达到管住国家财产、管住集体资产、管住干部手中的权力目的,切实从源头上铲除农村基层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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