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共丹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廉政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新闻 > 镇办动态 > 正文

县药监局三项措施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发布日期:2013-08-20 17:58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是从思想上筑牢防线。要求党员干部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县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县委印发《八项规定督察检查办法》十一条规定,领会精神实质,从思想上触动灵魂,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从行动上出发正自身。要求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严于律己,洁身自好,特别是在行政执法中,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十不准”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犯“八项规定”行为的发生,争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的表率,争做奉公守法的表率,争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表率。
  三是从监督出发促规范。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局机关集中检查和加强日常监督,着重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要求不严、措施不实、落实不力的,按照《丹凤县纪检监察干部提醒约谈办法》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查到底,严格按照县委《八项规定督察办法》严肃处理。

上一条:县工信办多项举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下一条:县科协学“廉文”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