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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纪委四项措施“激”效能

发布日期:2013-06-20 11:06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丹凤县纪委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全面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充分运用绩效考评这根“指挥棒”激励纪检监察工作。年初,结合各镇及各部门业务实际,精心研究制定并签订针对性强的“个性化”目标责任书。县纪委采取日常检查、半年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机关各室、派出机构、县直各纪(工)委和镇纪委进行分层考核,评定等次,对每个层次内考评成绩靠前的予以奖励,并对未按时完成的及时预警提醒,促使全县广大纪检监察机关自我加压、勇于竞争。
    二是建立健全跟踪督办制度。针对镇纪委上报的特色工作、专项工作,实行跟踪督办,做到年初有部署,每月有督促、半年有小结、全年有评比,让每一环节都在掌控之中。对特色工作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书记亲自过问;每月初县纪委办公室汇总各镇上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安排当月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目标检查,做一小结;年终对目标进行一次综合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健全对口指导制度。各派出机构、县直各纪(工)委和镇纪委都要从自身工作出发,经常到对口业务科室进行汇报。同时,县纪委加大日常工作指导力度,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活动开展和信息反馈机制,搭建建言献策、监督检查、沟通交流的平台,对发现下级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纠正、制止,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
    四是建立健全集中督查制度。紧紧围绕县纪委三次全会的目标,各派出机构、县直各纪(工)委和镇纪委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倒排时序逼进全年工作任务。同时,县纪委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汇报,半年一督查的集中督查制度。让各单位各部门对季度工作成效自我评定,寻找差距,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遇到疑难问题,可由上级部门协助解决。通过倒序逼进,形成内在压力,消除等、靠思想,使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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