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丹凤县纪委监察局健全五项制度,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不走形式。
一是工作日志制度。派驻监督检查组建立项目派驻工作日志,记载履职履责和现场检查等重要情况。二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重要资金使用中违反工程建设有关程序规定以及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及物资、设备采购、计量支付、设计变更等活动中存在问题,监督检查组应认真负责地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三是工作例会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了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推进工作。县派驻监督检查组每半年向县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定期巡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每季度对“四大重点区域”和江南保障房小区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派驻监督检查组要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实施检查并建立巡查台帐,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分析存在原因,针对问题根源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五是考核奖评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将五个派驻监督检查组制度纳入承建的镇和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配合有力的镇和部门,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工作滞后、配合不力的镇和部门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