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工作考评常态化。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要求,每半年对住建局下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统一进行考核、评比,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组织机制常态化。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组员的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三是责任分工常态化。每年初按照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对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党组各成员、各股(室),保证了任务到股(室)、责任到人。
四是总结安排常态化。在每年初召开的住建系统工作会上,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由纪检组长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全方位安排部署。
五是目标责任常态化。每年年初住建系统工作会上,由局党组书记与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明确各下属单位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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