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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进一步规范干部去向公示制

发布日期:2012-08-30 08:50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干部监督,转变干部作风,方便群众办事,解决“人难找、事难办”问题,丹凤县进一步规范干部去向公示制,将领导当日工作状态进行公布,实行领导干部公务活动“透明化”。
    一、规范公示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工作的跟踪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干部去向公示制度。统一公示栏形式,使用电子显示屏、磁质公示栏两种固定形式,电子显示屏LED平面长应不小于2米,宽应不小于1.2米。磁质公示栏是在公示栏平面内设钢板,用小圆形磁铁反映职工在岗及外出情况。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狠抓干部职工考勤、外出登记、去向公示、预约服务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高制度落实规范化水平。
    二、严格制度管理。进一步明确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干部去向公示的登记管理,做好干部职工考勤记录、去向公示、群众办事预约、干部请销假审批备案工作。根据干部人事变动、干部在岗及请销假状况,及时在《干部职工去向公示栏》更换干部姓名,更新干部去向公示,如实反映干部职工的工作状态。按月对干部职工在岗、请假、出差、下乡、公休情况进行汇总、公示和通报,不断强化干部去向公示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考核问责。县纪委将干部去向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县纪委将在明察暗访、或干部下乡工作中,坚持把干部去向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力、不按规范要求开展干部去向公示的镇和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领导干部转作风提效率促落实的实施意见》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将按照《丹凤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规定,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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