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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针对全系统干部管理现状和工作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丹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效能和廉政问责暂行办法》,对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实施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监管不力、违法行政的20种情形和工作落实不力、效果较差的10种情形,以及以权谋私、损公肥私10种情形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影响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责令离岗培训等方式进行问责,问责结果存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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