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水务局成功召开首次水行政处罚听证会
发布日期:2011-06-13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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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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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水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书面申请,经过丹凤县水务局局务会议研究,近日在丹凤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就丹凤县丹江社区居民师某某、杨某某在丹江河道西河段无证非法采砂及河道设障行政处罚案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由县水务局负责组织主持听证,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文广局派员参与,同时邀请市、县水政执法分管领导现场监督指导,现场包括旁听人员共18人参加此次听证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及听证程序要求,听证会按五个步骤进行:一是听证会前准备阶段,由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及注意事项;二是听证会调查前准备阶段,由听证主持人查明听证会参加人员身份情况并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听证调查阶段,由案件调查人、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并进行举证质证,听证主持人对没有查明的问题进行提问后总结双方听证争议的焦点;四是听证辩论阶段,由案件调查人、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围绕听证争议焦点进行辩论;五是最后陈述阶段,由案件调查人、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对各自的观点进行最后陈述总结。听证会期间双方围绕着非法采砂行为、河道设障行为是否存在及处罚幅度是否合理、合法进行了激烈辩论。根据听证情况,县水务局通过集体会议研究讨论后再决定是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表示本次听证会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充分尊重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会后市县分管领导对本次听证会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表扬,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程序合法,听证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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