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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四有三定两评议”制度

发布日期:2011-05-24 08:17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丹凤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四有三定两评议”制度,转变了党员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实行“四有”工作法,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网络。一是群众有干部联系卡,零距离服务群众。镇干部人人都有联系村,村干部人人联系村民小组,党员人人联系农户,农民户户有镇村干部联系卡。联系卡印有镇村干部的姓名、职务(或岗位)、岗位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群众随时联系到干部。二是干部有民情日记,群众的事心中有数。各镇党委统一制发镇村干部民情日记本,镇村干部每年要对所联系村的农户至少普遍走访2次,走访群众时要做到“五必记”,即:群众困难问题必记、致富难题必记、邻里纠纷必记、意见建议必记、信访苗头必记。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梳理归类,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镇村干部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予以解释说明,并及时提交镇党委政府研究解决。三是村有民情意见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各村设立民情意见箱,意见箱悬挂在群众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每周至少开启意见箱一次,收集群众意见;同时,结合村干部坐班办公,接待来访群众,记好民情登记簿。各村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每周一梳理,每月一汇总,并根据干部职责分工和反映问题难易程度,及时做出处理,限期给予答复。四是镇有民情台帐,村情民意有据可查。镇党委每月召开一次民情汇报会,听取镇村干部民情汇报;通过镇干部坐值班,及时记录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内容。对收集到的民情,镇党委及时进行整理归类、综合分析,明确办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民情办理台账。通过推行“四有工作法”,便于镇党委、政府及时了解农村一线的真实情况和广大群众的所思所盼,促使镇村的工作决策和安排更趋科学化,确保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
    制定“三定”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奖惩办法。一是支部定规划。各村党支部每年初结合村情实际,对照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五个方面15项考核评价指标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村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规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季度。二是干部定任务。由包村的镇领导负责,根据支部制定的年度工作规划,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联系村的镇干部和村干部,镇村干部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承诺,并分别与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使镇村干部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任务,齐心协力抓落实,确保各村年度工作规划和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党委定奖惩。镇党委根据镇村干部责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奖惩办法,对服务群众工作突出、完成目标任务较好、受到广大群众好评的镇村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实,完成任务较差、群众评价不好的镇村干部,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工资奖金及提拔任用相挂钩。
    建立“两评议”制度,完善干部考评机制。一是镇党委每季度集中评议一次镇村干部。每季度由镇党委召开一次集中评议镇村干部工作会,及时掌握干部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度。评议会前,镇村干部要提交民情收集办理情况,镇党委派人深入一线予以核实;评议中,镇村干部首先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由包村(包片)的镇科级领导逐个点评,镇党委、政府一把手最后点评,并将点评结果记入工作档案。二是党员群众每半年集中评议一次镇村干部工作。每年年中和年末,由包村(包片)的镇科级领导负责,组织村组干部、全村党员和一定数量的村民代表,集中评议一次镇村干部工作。由镇村干部汇报半年和一年来包村工作和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党员、群众可以当场提问或质询,镇村干部当场做出说明,提出整改意见。最后,组织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与考核奖惩相挂钩。凡测评群众满意度低于80%和驻村工作任务未完成到位的干部,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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