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委召开会议,向在“7•23”水灾中英勇牺牲的刘建文烈士遗孀颁发省民政厅命名的“革命烈士证书”,号召全县干部群众广泛学习宣传烈士精神,掀起争当先进的热潮。
为了大力学习宣传刘建文烈士不畏艰险、舍己救人的先进事迹,公而忘私、事业至上的敬业精神,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的优良作风,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艰苦朴素、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县委组织部制作了烈士先进事迹声像资料,组织党员干部和国土系统干部集中观看。县文明办向全县干部发出了传承烈士精神、推动创先争优工作的倡议。并成立刘建文烈士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县进行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