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2008年以来,丹凤县组织在全县开展了争创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县上制定了《丹凤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丹政办发〔2008〕53号),以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为抓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涌现出一批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县政府对2010年创建达标的铁峪铺镇等3个镇和县工商局、公安局等12个部门授予首批 “依法行政示范镇和示范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今年确定了花瓶子镇、资峪镇和县交警队、物价局等8个镇和部门为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单位。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总结推广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示范标准体系,切实加强对各镇、各部门依法行政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