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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严查“瘦肉精”等违禁药品

发布日期:2011-03-30 08:20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丹凤县坚持“食品安全重于泰山,食品安全人命关天”的监管理念,积极开展兽药、饲料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群众肉类食品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以卫生、工商、质检、农业、经贸、药监、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丹凤县“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畜牧中心,各乡镇政府也按照要求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是严查经营环节,严格执法。组织畜牧执法工作人员对饲料、兽药经营户的经营场所、仓库进行详细检查,严格核查购销台帐,索要生产厂家相关许可证明资料,全县共检查了兽药经营户50户,饲料经营户70户,均未发现有经营、销售、私藏含有“瘦肉精”等成分的违禁兽药。
    三是严查养殖环节,确保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深入到规模养殖场检查其兽药、饲料存放,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抽查了24个规模养殖场和42个散养户均未发现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成分;各乡镇畜牧兽医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内所有猪养殖户进行严格检查,均未发现“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确保了养殖环节投入品的质量安全。
    四是严把市场准入,强化监管。全县召开动物检疫员会议,严格推行动物检验检疫程序,到全县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和12个肉品销售市场及超市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屠宰、销售、贩运含有“瘦肉精”成分的生猪、猪肉的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多种宣传媒体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3000多份,张贴宣传条幅20余条,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实施条例》,指导消费者辨别“瘦肉精”猪肉,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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