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丹凤县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取得较好成效。
抓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100余场次,为副科级以上干部征订《廉政准则学习读本》300余册,举办内部简报35期、视频专栏5期、党风廉政专栏28面,参加学习廉政知识测试干部达到1000余人;利用全县基层远程教育和县廉政教育中心基地,在全县干部中组织集中观看了《贪路无归——陈双权腐败案透析》等警示教育片4场次,配发警示教育片80余套;充分利用廉政专栏、内部信息、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加大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前半年,更换县委、政府两大院专栏2次,编发《丹凤纪检监察》信息10期,在中、省、市媒体发表稿件达60余篇;在抓好以往廉政文化示范点巩固提高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4个乡镇和6个县直部门作为今年培育重点,力争通过进一步完善提高,达到各具特色的廉政文化样板工程。同时,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建设专题调研活动,共收到理论调研文章30余篇,并评选出6篇优秀反腐倡廉理论文章推荐市纪委参加评选。
抓制度,强化约束机制。把执行《廉政准则》与制度完善和创新相结合,在狠抓去年推行的“五项制度”巩固提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抓好今年推行的新的“五项制度”落实工作。在总结去年全县乡镇“廉政灶”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省市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强力推行“廉政灶”制度进一步提升“廉政灶”管理服务水平的通知》,从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严格监督四方面就进一步加强“廉政灶”建设提出了新要求,3月份以来,先后深入全县21个乡镇进行督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廉政灶”制度在全县规范推行;根据省市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县乡镇纪委推行建立办案协作区机制的实施意见》,办案协作区领导小组,建立了纪委常委包抓协作区制度,并对21个乡镇的纪委班子进行了统计梳理,建立健全了协作区办案人才库,近期已启动协作区查办1起林业案件;采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药监、卫生、物价等部门深入基层医疗单位进行了检查指导,目前已在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行药品统一配送工作。
抓监督,规范从政行为。按照责任分工,以汇报会、重点抽查和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狠抓薄弱环节的整改。组织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县委《实施意见》和《2010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情况开展了专向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工作开展全程监督;积极组织开展科级领导干部述廉工作,确定3名乡镇主要领导和4名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并组织纪委委员结合各述廉对象的工作性质向述廉人就一些热点问题进行质询,述廉对象当场回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强对新购公务用车的审查,严格按照《丹凤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购置、更新管理规定》,对9例购车申请进行严格审核,退回手续不全申请一例;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继续以乡村两级阵地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三抓三建”争先创优活动,在21个乡镇因地制宜地选择了2—3个村(社区),与平安创建活动室、便民服务中心相结合,全力搭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平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证;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4月份以来,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本着“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明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的原则,对全县29个100万元以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监管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督促整改,对一些突出问题,已成立调查组进行进一步核查,确保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公开、公平和公正。
抓查处,遏制腐败发生。认真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组织教育、物价、减负等单位对全县21个乡镇63所中小学去年秋季以来教育收费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对2所小学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对3名责任人给予警示训诫谈话;扎实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共组织集中检查3次,对检查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进行了提醒整改,进一步优化了道路交通运输环境;认真开展了春训秩序整顿工作,春节前后,组织物价、运管、交警、公安、城建等部门对312国道及县境内各支线客运秩序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出租车35辆,客运车45辆,对5辆证件不全、2辆无牌照、6辆超员载客、3辆遮挡车牌和6辆非法营运车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处罚现金1.3万元。
抓考核,促进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制定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委书记与21个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县委工作部门,县长与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及时督促全县118个单位领导班子和529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强化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根据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制定下发了《2010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项逐级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做到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目标三落实,夯实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县考核办完成了2009年度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并严格依据考核方案对考核结果进行核查,及时纠正计分失误7处,维护了年度考核的严肃性。通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得到较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