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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开展干部职工长期脱岗大清查

发布日期:2010-06-12 10:09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纯洁干部队伍,丹凤县组织纪检、组织、人劳等部门,联合开展干部职工长期脱岗的核查清理工作。一是单位自查。公安、司法、教育、卫生、水务、畜牧以系统为单位组织自查,乡镇以乡镇为单位,机关以部门和直属事业机构为单位自查,对查出问题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理,对照有关规定,逐人拿出意见,做好返岗教育和督促,严格考勤,强化在岗督查。二是组织核查。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劳局、财政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核查组深入全县,逐单位逐部门对干部在岗工作进行核查、取证。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进行社会监督。三是从严查处长期脱岗违纪行为。县清理核查工作队对长期脱岗缺位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限未返岗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取证、查处,对假借有病之名或其它理由长期脱岗的人员,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带薪创业人员,未按规定期限返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对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私自借调的人员,一律在规定时限返回原单位,拒不返回原单位的,按旷工论处,停发本人工资,并对借人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四是规范干部职工在岗管理。要求长期因病请假人员要以县级以上医院的住院诊断和住院证明为准,所有借调人员、抽调和服务工业企业的干部职工,必须经组织、人劳部门以文件明确和批准,否则一律按违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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