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干整发〔2016〕8号
丹凤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集中
整治解决问题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支部,中省市驻丹各单位支部:
目前,全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已进入解决问题阶段。为扎实做好本阶段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丹凤县委办公室、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丹凤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办字〔2016〕7号)和商洛市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集中整治解决问题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干整字〔2016〕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一)主要任务
围绕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 丹凤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好23项工作任务,解决好六个方面突出问题。
(二)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
1、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汲取教训、防微杜渐。
2、学习一批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做到警钟长鸣。
3、公开通报一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
4、全体党员干部每人撰写一篇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5、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六个二”工作法,公开公示“两个责任”清单和履职承诺,于3月20日前将“两个责任”清单和履职承诺上报县廉责办,县廉责办分期分批进行公开。
6、结合学习贯彻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各镇(办)、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好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和责任分解会。
7、各镇(办)、各部门党政“一把手”逐级逐层开展一次约谈提醒。
8、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公开通报。
9、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10、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条意见》和县委《关于落实市委十条意见的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11、对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总结。
12、开展“三公”经费、会议费、办公费等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13、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14、集中开展联合巡察。
15、对违规违纪问题,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16、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加强对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7、县纪委牵头负责,开展机关作风问题大督查。
18、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开展镇(办)“五项制度”、机关“五条措施”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9、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要求。
20、县纪委牵头负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
21、全面开展制度梳理,对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新旧制度衔接不紧密、不科学的坚决废止;对不完善、不规范的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对整治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及时总结形成新的制度。
22、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23、党员干部对照《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六大纪律”,拟定个人承诺书。
以上所列23项内容中,1-4项工作任务需在3月10日前完成;5-9项工作任务需在3月30日前完成;10-15项工作任务需在4月20日前完成;16-23项工作任务贯穿于第三阶段全过程中。
二、六个部门牵头负责开展集中督促整改
针对市纪委第五巡查组检查反馈意见及近期县纪委、县财政、县审计联合检查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办公费和大额票据支出情况发现的问题,由六个牵头部门负责开展集中督促整改,规范提升、建章立制。在督促整改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的,按程序及时移交县纪委。
(一)由县财政局牵头,对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票据支出存在的附件不全、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旅差费报销不规范、大额现金支出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针对全县普遍存在的财务管理不严等共性问题,及时提出科学、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
(二)由县接待办牵头,对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存在的公务接待标准不清、公务接待附件不全等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由县人社局牵头,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未休假补助、奖金奖品的问题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对全县普遍存在的因政策性文件表述不清出现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标准不明等共性问题,及时拿出统一标准,提出科学、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
(四)由县总工会、县财政局牵头,督促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工会会费与单位经费分开,规范工会会费支出。
(五)由县纪委牵头,对机关“三难”及“衙门”作风问题开展大督查。
(六)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情况、落实镇(办)“五项制度”、机关“五条措施”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抓整治。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要对此次整治工作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研究解决,亲自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六个牵头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保障工作力量,明确完成时限,逐问题抓好整治,逐事项对账销号,做到每项整治任务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确保每个问题整治彻底、解决到位。整治方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于3月10日前报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抓整治。此次整治活动,六个牵头部门(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是整个整治活动能否见实效的关键。因此,各牵头部门(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在搞好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敢于负责、主动担当,抽调专门力量,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对分别承担的督促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盯紧,一项一项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目的不达到不罢休。要通过督促整改、规范标准,推动各类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促进整个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五个牵头部门(单位),4月18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向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专题汇报。
(三)通力协作抓整治。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一切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的,该牵头的要主动牵头,该配合的要积极配合,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既要共同抓好面上的共性任务,又要突出抓好重点的专项任务,主动担当,共同发力,不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坚持以上带下、上下衔接、左右协同、形成合力,切实抓好联动整治,确保所有问题整治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四)强化督查抓整治。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督促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逐项对照整治任务,认真梳理存在问题,扎实搞好自查自纠。同时,四个督查组、九个联系包抓成员单位要采取巡回检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进不力,集中整治流于形式,违规违纪问题屡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责令其补课。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于4月 18日前报市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丹凤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