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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1 15:31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丹纪发〔2015〕92

 

中共丹凤县纪委

关于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

反弹的通知

 

各镇(办)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工)委、纪(工)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支部,中、省、市驻丹单位各支部,各派驻纪检组

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两节”期间正风肃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各级各单位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县纪委《关于健全长效机制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在“两节”期间,切实做到“七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突击花钱和乱发奖金、商业预付卡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党委(党组)要把抓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一个节点连着一个节点抓好部署,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好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抓日常,盯节点,把作风纪律落实到位,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各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实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念。

三、严格执纪监督

    县纪委将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抽调工作人员持续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加大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镇、部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一责双问”,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143388982

举报邮箱:dfzfjb@163.com

                                中共丹凤县纪委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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