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丹凤县纪委
关于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工)委、纪(工)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派驻纪检组: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使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纪委决定在春节前后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在严肃执纪问责的同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
二、活动内容
各镇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春节前后廉政教育活动。
(一)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要将观看中央纪委宣传部摄制的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视频下载观看网址http://v.mos.gov.cn/shipinzhuankan/zfjsyyzlszt/index.shtml)作为节前廉政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集中组织观看、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警惕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组织开展廉政法规制度集中学习活动。利用中心组、职工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县纪委赠发的《十八大以来最新廉政反腐党内法规汇编》和县纪委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丹凤县纪律作风建设制度选编》等重点内容,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提出纪律要求,拧紧廉政之弦,筑牢廉政防线,促使懂规矩、守纪律、转作风、抓落实成为新常态。
(三)开展讲廉政党课活动。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结合观看廉政教育片、法规制度学习活动,重点围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发扬勤俭节约传统、遏制公款请客送礼、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问题,为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讲一次廉政党课,进一步明确单位廉洁自律工作规定,提出预防措施和自律要求。坚持做到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四)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活动。按照“十廉”活动实施主体,分层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活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政策,熟悉掌握党风廉政党纪法规等应知应会知识。
(五)组织开展廉政约谈和廉洁过节承诺活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县委实行“廉政约谈”有关规定和“一岗双责”要求,重点围绕执行廉政纪律、落实八项制度、改进思想作风等方面,逐级逐层集中开展主题鲜明、针对性强的约谈活动。同时,要采取个人公开承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廉洁过节专项承诺活动,并将承诺书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主动接受组织监督。
(六)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送廉政短信、发放倡议书(公开信)等形式,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充分发挥家属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日常监督作用,正确引导单位防腐与家庭助廉的互动关系,不断增强家属拥廉助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做到单位倡廉、干部执廉、家庭助廉。
(七)组织开展“思廉”活动。按照“思廉”活动相关要求,结合精准扶贫、节前慰问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访、看望、慰问贫困户和困难群众,了解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促使干部职工忆苦思廉,不断增强节俭意识、忧患意识。
(八)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活动。要在春节放假前及收假后,组织对所属系统、部门干部执行纪律、转变作风、廉洁自律、在岗履职等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严防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问题反弹,通过严格检查、严肃问责,着力构建惩治节日腐败的常态化机制。
三、有关要求
1、各镇各部门要将廉政教育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固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推动和延伸,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强化保障,确保活动全覆盖。
2、按照通知要求,本着“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创特色”的原则,明确活动任务,创新方式载体,积极开展活动。所有活动必须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记录、有资料,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此项活动将纳入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各部门于3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县纪委教育研究室(电子邮箱:dfjwxcjys@126.com)。
中共丹凤县纪委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