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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廉政格言(短信)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0 08:26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纪办发201337

 

中共丹凤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廉政格言(短信)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工)委、纪(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动员和激励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增强干事信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作风保障,县纪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廉政格言(短信)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党员干部,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二、作品要求

1、廉政格言(短信)内容要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题,集思想性、艺术性、针对性于一体,对干部作风具有提示、警示作用。

2、廉政格言(短信)要语言流畅,通俗易懂,言简意赅,易读易记,力求短小精悍,廉政格言警句类字数限制在30个字以内,廉政短信类字数限制在70个字以内。

3、作品必须自主创作,严禁网上下载、抄袭。

三、征集时间

20135102013531

四、报送方式

由各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工)委、纪(工)委将辖区内征集的作品统一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在531一并上报县纪委宣教室。报送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手机。

联系人: 王勇       联系电话:3328844  

电子邮箱:dfjwxcjys@126.com

五、表彰奖励

县纪委对征集报送的格言(短信)进行汇总、审核,对结合工作实际和亲身经历与感受自撰的格言(短信),县纪委将组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给予奖励。同时将部分优秀格言(短信)汇编成册印发,并对优秀作品通过移动手机短信教育平台,在节假日和周末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集中发送。

    六、几点要求

1、各级党委、纪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征集廉政格言(短信)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每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至少要撰写1条以上格言(短信)

2、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认真思考廉政格言(短信)的警示意义,从中受到启迪,受到教育。

3、各镇纪委书记、县直各纪(工)委书记要严格筛选,严格把关,按要求按时间选送高质量的作品,积极参与县上评选。每个镇委上报廉政格言(短信)不得少于15条,县直机关纪(工)委上报廉政格言(短信)不得少于300条,县公安局纪委上报廉政格言(短信)不得少于40条,教体局纪委上报廉政格言(短信)不得少于20条,县工商局纪委上报廉政格言(短信)不得少于10条。

 

 

 

 

 

 

中共丹凤县纪委办公室

201359

 

 

 

抄报:市纪委办公室、市纪委宣教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人武部政工科,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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