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县纪委《关于对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加强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防止假借庆祝之名滋生腐败问题。近日,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聚焦工作重点,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采取发文提醒、检查督查等措施严明驻在单位庆祝活动,并提出“三个严禁”要求防范假借庆祝之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即严禁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严禁借庆祝名义进行商业炒作和营销,购买或赠送纪念币、纪念章、纪念品、“特供”“专供”产品等行为,严禁借庆祝活动违规搞各种集资、募捐、收费、摊派等活动。
目前,纪检组深入各驻在单位开展检查2次,予以提醒谈话13人,下发文件通知8份,督促各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