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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开展节前廉政提醒约谈

发布日期:2021-12-31 16:52   来源:驻检察院纪检组   发布机构:丹凤县纪委管理员   浏览次数: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继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12月31日县检察院开展了加强“双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醒约谈。

会上,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道强组织学习了县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高锋就加强“双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4点要求。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董建生就贯彻落实县纪委文件精神提出3点建议。一要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元旦、春节是“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多发时期,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对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提醒,做到预防在先、警示在前。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推动形成勤俭节约、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以优良党风带检风。二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广大干警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恪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养;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场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当前疫情和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不到岗、不到位;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三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驻院纪检监察组将配合院党组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依据党内法规和上级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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