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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监局“七项举措”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2018-09-25 08:20   来源: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党中、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市监局积极发挥监管职能作用,七项举措全力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重要指示以及中、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二是进一步强化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夯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环保自觉意识。三是加大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建立餐饮行业动态监管清单,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查处情况及时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定期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专项整治,及时取缔违法销售点。五是立足监管职能突出治霾工作。对涉及高污染、产能过剩等项目的登记注册,严格依法审查;对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坚决不予登记注册。六是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成品油、煤炭、农资等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煤炭等涉及大气污染重点商品的市场监管。七是强化协同监管,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积极配合环保、发改、经贸、水保等主管部门做好治污减霾的各项工作。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及时公示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部门推送的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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