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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认真组织学习“十条禁令”

发布日期:2018-08-20 08:20   来源: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8月13日,县公安局组织监督部门全体人员集体学习《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等纪律规定。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炜主持集体学习,局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全体人员参加。

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丹凤县纪检监察干部八个带头》《丹凤县纪检监察干部十六个不准》《公安部纪检监督干部四大纪律》等纪律规定。刘炜要求监督部门全体人员,一要提高认识,扎实学习;二要领会精神,学用结合;三要对标检查,整改问题;四要严格遵守,争做表率。刘炜要求,监督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严守纪律规定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当前要与贯彻县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五方面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秦岭山区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等业务工作相结合,要积极履职,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强力推进全局公安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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