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级地税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抓住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建机制、抓载体、重研判、严追究,坚定不移推进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建立四级清单,岗责“明晰化”。 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审定下发了《丹凤县地税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集体、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的责任事项共计128项,确保人随岗走、责随岗定、责任到人、岗责明晰,实现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并向下延伸。
二是明细工作时序,操作“具体化”。班子成员结合具体分工,各自制定了详细的年度主体责任时序表,将清单任务内容细化到月、到节点,到具体活动的开展,随时对照检查,动态管理。
三是做实账册记录,履责“痕迹化”。按月开展履责纪实情况填写,收集相关佐证资料登记台账,形成履责全程纪实,并实现清单?时序表?纪实?台账的相互联系、相互对应、相互佐证,确保有迹可查、有据可证。
四是注重研判运用,传导“层级化”。推行“月纪实、季点评、半年研判、年终考核”的纪实形式,每月其他班子成员以固定表式认真填写履责纪实情况,季末党组书记进行等级点评研判,指出存在问题及要求,每半年县纪委对党组书记研,点评研判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班子成员个人年度内有2个季度以上被研判为“良好”的,或1个季度被研判为良好以下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