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强化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日前,住建局出台10项规定,对党员干部作出要求:
一是严禁年底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以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是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四是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五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六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高消费娱乐会员卡等。
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八是严禁以赌博、变相赌博或大操大办婚丧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九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十是严禁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