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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公安以“四学”促成效 使新《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2015-12-15 19:42   来源:   发布机构: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中央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使《准则》和《条例》在广大民警心中落地生根,丹凤县公安局以“四学”促成效,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学。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准则》和《条例》,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纳入到党委会专题学习、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个人学、集中学、辅导学,原原本本学、系统全面学、逐条逐句学,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是形式多样广泛学。县公安局以文件形式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印发至各室所队,并给科级领导发放《学思践悟》文章,要求将内容务必传达至每个民警。通过集中教育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教育,使民警深刻把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内涵,提高思想认识。各室所队积极利用学习交流、座谈讨论、专题党课、学习园地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引导民警学习领会条例的实质和内容,引领党员民警树立高线、守住底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依托公安内网宣传平台,开设学习专栏,网上网下相结合,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实现《准则》、《条例》学习的全面覆盖。 

三是自我剖析精细学。民警个人围绕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认真自查,检点个人言行,及时修正错误,转变工作思路,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要求,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强调 “八小时以外”纪律要求,教育民警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将《准则》和《条例》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之中。
      四是注重效果务实学。在学习贯彻中,坚持做到“三结合”:首先将学习与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相结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务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严密措施,防微杜渐;其次把学习与落实“监督责任”相结合,局纪委、督察部门结合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两个法规的督导检查,重新梳理正风肃纪检查标准,将《准则》和《条例》新增、修改内容的学习纳入检查范围,检查结果与民警年终考核挂钩,推动全体民警将《准则》、《条例》“外化于行”,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最后将学习与“执纪问责”相结合,抓住关键岗位,发出红、黄、蓝三色预警通知书25份,全程推行“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控制”,实现风险关口前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从严治警常态化,为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在学习教育中,紧紧抓住发生在民警身边的责任意识不强、违规执法、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先后拟给予党内警告处理1人、责令纠错3人、诫勉督导1人、警示提醒1人,落实责任追究,强化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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