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秋、国庆双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丹凤住建局党组、纪检组与班子成员、副科以上干部及下属站所办负责人签订了《廉洁过节责任书》,作了“6严禁6不准”纪律要求,促使干部廉洁过节,不出问题。
1、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准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不准参加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3、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参加由服务对象安排支付的旅游、健身休闲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补助、奖金和实物;不准让服务对象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向服务对象推销个人或亲属所属企业的产品或商品;不准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婚丧嫁娶敛财,谋取不正当利益。
6、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借用下属单位车辆或私车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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