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出台脱贫摘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发布日期:2019-03-18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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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丹凤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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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丹凤县出台《脱贫摘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严肃脱贫攻坚工作纪律,为全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目标提供纪律保障。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规定责任追究方式分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5种方式,追责对象包括全县所有承担扶贫工作任务的公职人员,并详细列举应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的11种情形。此外,《办法》还规定在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估、专项检查、日常督查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在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的同时,还应根据问责情况在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分别扣0.5分、1分、2分,以此倒逼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全县脱贫摘帽各项任务全面落到实处。今年1月至2月,丹凤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2件,立案6件,结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下发扶贫领域督查通报1期,实施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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