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主会场
县委副书记赵新华主持会议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晓虎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县长寇红有宣读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董夏琳宣读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违反“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县发改局副局长张建宏发言
7月1日,丹凤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在县委五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副书记赵新华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晓虎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书记指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是“村财镇管”的拓展和延伸,推行“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不但有利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而且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农村稳定,更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王书记强调,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一是要明确基本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主体不变、服务第一、民主公开、规范有序的原则。二是要构建“123”监管模式。“1”是各镇要组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2”是要建立资金和资产、资源两个监管工作体制。 “3”是要通过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三种管理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委托代理服务。三是要加强规范管理。必须把规范管理这条主线贯穿始终,紧抓不放。四是要严格收支管理。全县上下要共同维护镇代理服务中心各村帐套的唯一性,村集体的各类各项资金必须及时足额进入该帐户,支出全部纳入其中核算。五是要强化监督管理。要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坚持每月公开一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资产、资源流转情况,保障群众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权利。
王书记要求,村级组织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自觉推动“三资”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各镇要组建工作机构、衔接账务、登记和收缴资金资产资源余额,按照“八有”要求确定办公场所和为服务中心配备必要办公设备,月底前建成服务中心对外办公。县农业局要自觉承担“三资”委托代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县“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县财政局承担“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会计核算及资金监管工作职能,负责监督县直部门拨付村、社区资金的拨款方式和去向。县审计局负责村级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每年接受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对重点村财务进行审计。县民政局负责全县村务财务公开工作,要采取有效的形式强化对村务公开的监督和检查,不断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促进村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县委组织部负责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基层党建工作范畴。县直各部门要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行为,严格按照《丹凤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下拨村级各项资金时索要村级收入专用票据,不以现金形式支付或将资金拨入违规帐户,维护我县“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正常秩序。
各镇党委书记、部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管理机构、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丹各单位和部分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12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村(社区)监委会主任、村(社区)文书(报账员)在各镇分会场参加会议,5名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