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按照“先行试点、总结完善、适时推广、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在全县21个乡镇确定了33个试点村 (每个镇2个村,每个乡1个村),目前已全部挂牌成立。
村民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任期与村委会相同,由村民或村民代表民主推选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报酬纳入村级组织经费开支范围,由财政转移支付列支,成员享受误工补贴待遇。主要履行议事、监督、理财、联络四项职责,采取固定出席或列席村委会议、年终民主评议和测评等各种平台,定期或不定期收集群众反映,对村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曹宝良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各试点村民监督委员会要牢牢把握保稳定、促发展的正确方向,真正做到在监督中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履职不对立,把监督权用准、用活、用出水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