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督查检查工作部署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吴宏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黄玉红主持会议。
会上,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冯高宽宣读了专项督查检查方案,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董夏琳对纪律审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督查检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实现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发挥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减贫脱贫目标顺利实现。
会议强调,各镇办、“八办两组”牵头单位以及承担全县脱贫攻坚扶贫项目资金任务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施脱贫攻坚相关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厘清2015年以来实施项目的总体个数、资金数量、实施主体等,建立项目台账,做到数字准、情况清、底子明。要围绕省市反馈以及整改方案中明确的突出问题,制定有具体措施支撑、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整改一起,销号一起,达到一次自查清楚、一次整改到位、一次规范到位。要厘清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扎实做好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同时,要统筹抓好主体责任清单的落实、省市反馈问题的整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等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责任追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整改不彻底、违纪违规问题依然存在的,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实施“双问责”。对消极应付、前纠后犯、配合不力、推诿扯皮,资金使用和管理问题依然突出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务和法律责任。
县脱贫攻坚“八办两组”单位负责人及派驻纪检组长、各镇(街道)纪委书记、财政所长、县纪委监委机关部分室主任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