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县纪委监委召开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草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吴宏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原文组织学习了《宪法修正案》、《国家监察法(草案)》和中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重申了丹凤县纪检监察干部“八个带头 十六个不准”行为规范。
吴宏涛指出,《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特别是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是对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的深刻总结。制定国家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步骤,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吴宏涛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使命,提高本领,锤炼作风,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一要抓好学习宣传,提高能力素养。将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监察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思践悟,深刻理解宪法和监察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二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把握监委的政治机关定位,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切实做好深度融合、纪法衔接等各项工作,把党章和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用工作实效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党章权威。三要严守安全底线,确保依规履职。认真研究监察法中关于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规定,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严格依纪依法规范办案程序、使用办案手段,不断提升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办案工作安全运行。四要加强协作融和,提高工作效率。转隶人员与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要增进融合,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同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用“法”用“纪”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纪委监委工作的法治化和专业化水平。五要严守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八个带头、十六个不准”行为规范,做到在政治上更加讲规矩、业务上更加讲规范、工作上更加讲规则,以实际行动和过硬作风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