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丹凤县纪委认真落实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五个五”长效机制,紧扣“明责、履责、督责、追责、考责”五大环节,全面构建“责任落实”五项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向纵深发展。
实行清单明责。认真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和责任制报告制度,分层与12个镇(街道)、70个县直部门(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督促各党委(党组)结合各自职能制定责任清单和责任制报告,将责任细化落实到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并将责任清单在公示栏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向基层延伸,在村一级党组织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八项制度”,实现“两个责任”全覆盖。
做好台账履责。推行“两个责任”台账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建立主体责任台账、纪委(纪检组)建立监督责任台账,及时收集履职痕迹资料,完善工作台账,定期将季度“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在公示栏予以公示。实行工作纪实制度,印制《丹凤县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全县630余名科级干部人手各一册,根据个人履责情况建立“日常监管、分管职责、示范表率”三本履职台账。今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建立“两个责任”台账100余套、建领导干部个人履职台账630余套。
强化定期督责。严格实行季度考核点评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季度末召开会议,对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逐人点评,提出工作要求。同时,严格按照“追赶超越”要求,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科学评价赋分,通报考核结果,狠抓责任落实。至目前,完成12个镇、70个县直单位前三季度考核,全县700余名科级干部接受所在党委(党组)书记季度履职点评3次。
落实从严追责。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和《丹凤县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两个责任” 落实不力的,严格实行“一责双问”、“一案三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今年来,下发整改通知书78份,督促整改问题143个;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6名“一把手”实施了约谈、5名领导干部实施诫勉谈话,实施党内问责53人,领导干部问责69人,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实施“一案三查”一起处分4人。
运用年度考责。坚持半年、年终由县级领导带队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在各类廉政鉴定、评优树模、推荐表彰以及提拔任用中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不断提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今年3月份,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表彰了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5人,对2个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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