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有关廉洁过节的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临近春节,丹凤县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纪律约束,防止“四风”反弹。
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强化“两个责任”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两个责任”确保廉洁过节明察暗访的实施方案》和《关于从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开设0914—3388982专项举报监督电话和dfzfjb@163.com举报邮箱,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重申纪律要求。要求党员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十个严禁”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抓日常,盯节点,把作风纪律落实到位,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严格执纪监督。明察暗访工作抽调纪检干部18名,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成立六个明察暗访组对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镇(街办)各部门各单位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明节俭过节等进行明察暗访,确保节俭廉洁文明过节。元旦期间6个明察暗访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12批次,检查单位98个。专项检查工作抽调纪检、财政、审计人员共28名,成立7个检查组,分别由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带队,从1月15日起至2月29日,对纳入县委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111个单位2013年度以来的三个年度的办公费、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春节期间干部廉洁自律及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受理群众举报2起;专项检查单位32个;发出整改通知3份;印发《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1期,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在全县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