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能,丹凤县纪委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实际,对协作区划分按“就近整合,优势互补,便于工作”的原则,确保了每一协作区内不少于5名办案人员的基本标准。将全县12个镇划分为四个协作区,并明确4名纪委常委包抓联系点,要求各协作区指导组长加强对所承担协作区办案的组织领导、线索确定梳理、督促协调、现场指导,确保协作办案的时效和质量。各镇在着力抓好自办案件的同时,通力搞好协作区的配合,全力做好协作区后勤保障。镇纪委服从统一安排,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通力协作,共同负责区域内疑难复杂案件的查办工作,形成良性互动的办案工作新格局。自2014年以来,该县共启动协作区办案8次,查办案件8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各协作区所辖镇(办)自查案件16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17人,逐步消除了镇纪委自办案件“零”的突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