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加大干部纪律作风教育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
丹凤县制定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转作风提效率促落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推行干部记民情日记、干部去向公示、镇干部“双休日”轮休和带值班、岗位目标责任制、开门评议干部、干部作风举报有奖、党员干部承诺制、干部作风曝光、改革工资发放办法、便民服务等十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因建房、搬家、婚丧嫁娶、子女升学、过生日等宴请,在事先7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对不如实申报的,予以党政纪处分或免职。实行“双线查岗”制度,一条线由县委、县政府值周县级领导分别带队,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每周工作日至少对5个县直部门干部职工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双休日至少对4个镇干部职工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另一条线由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暗访的形式,每周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带领县纪委干部和县电视台记者,至少深入5个县级部门,对干部在岗工作、仪容仪表等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在县电视台予以曝光。至目前,共开展明察暗访40次,下发专题通报20余期。严格规范“廉政灶”管理,县级各部门干部到镇下乡,严禁在营业性餐馆就餐,必须在镇机关“廉政灶”就餐,原则上“廉政灶”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就餐人员一律按实际核定的成本缴纳餐费,在“廉政灶”接待中严禁提供烟酒和宰杀家禽家畜招待。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力,对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失误或恶劣社会影响的科级领导干部,按照《丹凤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目前已对3名参加会议迟到的科级干部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给予警示提醒谈话。加大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目前,全县共立案23件,结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其中科级党员干部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