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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调研座谈会材料

发布日期:2010-04-26 11:07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中共丹凤县纪委  丹凤县监察局
(2010年4月15日)

    去年以来,我们丹凤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任前考廉”制度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丹凤县科级干部任前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的规定(试行)》和《实施细则》,先后组织科级干部任前考廉3次,涉及38人,其中2人因考试成绩不合格建议组织暂缓任用。“任前考廉”制度实施后,全县各级干部主动学廉、大力倡廉、严格守廉、自觉践廉的氛围基本形成,广大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廉政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取得了以考廉促学廉、以考廉明法纪的综合效果,有力促进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重点,科学决策,突出“考廉”的针对性。在制度实施中,我们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强化受教育这一目标,科学合理地规定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对象、内容、时间、组织实施及结果运用等。在考试对象确定上,把拟提拔为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作为“考廉”重点,做到凡提必考。在考试内容确定上,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党政纪法规知识、开展工作日常应用的廉政法规知识以及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廉政法规作为重点。在考试方式上,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向参考人员发放《纪检监察法规政策汇编》和组织集中辅导培训相结合,开卷考试或闭卷考试相结合,并严格执行开卷80分(含80分)以上、闭卷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的硬性规定。在考试结果的运用上,坚决实行暂缓任用和补考制度,确保了整个“任前考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严把关口,精心实施,确保“考廉”的程序性。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抽调县纪委、监察、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骨干力量组成的任前廉政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在“考廉”过程中,我们随机从成员单位抽调干部成立命题、监考、阅卷、监督四个小组,并严格把好试题管理、考场纪律、阅卷评分、监督检查四道关口,确保“考廉”工作的有序进行。命题组负责从市纪委提取密封试题,印制试卷,在实施过程中中断所有工作人员通讯工具,实行封闭式管理,杜绝泄露试题事件的发生;监考组负责监督考生整个答卷过程,避免考场作弊事件的发生;阅卷组采取集体阅卷、流水作业、专人统分、抽查复核的办法,经确认无误后当面开封汇总成绩,有效防止“人情分”、“关系卷”问题的发生;监督组负责监督整个“考廉”过程,处理考廉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的各种违纪行为,确保了“考廉”工作严肃、公正、公平。     
    三、舆论引导,注重结果,维护“考廉”的严肃性。我们采取在县电视台开设专栏、报刊、网站、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考廉知识解答,强化考廉工作的宣传引导,为考廉制度的全面推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了充分考前筹备,制定了详细的考廉工作流程和“考廉”工作纪律,建立健全了试题保密、阅卷纪律、违纪处理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在结果运用上,对成绩不合格的坚决暂缓任用,对无故缺考或补考后成绩仍不合格的坚决建议组织取消提拔资格,并将考试成绩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今后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确保“考廉”工作的严肃性。
    为了进一步增强考廉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今年,我们已决定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这一制度向基层乡镇和部门的中层干部、村(社区)干部等领域延伸。目前,县纪委、组织部、人事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实施办法》,规定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中层干部、村级主要负责人等拟任人选,必须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任用。
    总之,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探索,我们通过实施科级干部任前“考廉”制度,把廉政教育的“软”任务转化为“硬”制度,既丰富了廉政教育的内容,又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内容,效果比较明显。但一项制度要逐步走向成熟,都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探索实践和完善改进的过程。我们将在今后的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努力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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