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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强化卫生系统党风廉政监督员培训

发布日期:2009-07-30 12:28   来源:   发布机构: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6月3日,丹凤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中心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培训会,该县卫生系统新设立的16名廉政监督员在这里深刻接受了廉政教育和专题岗前业务培训,为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奠定了基础。
    今年来,丹凤县卫生系统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民主监督,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制度,在全县中心卫生院以上16个医疗卫生单位中设立廉政监督员,并做到“三严一明确”,着力推进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严格任职条件。监督员要求有一定的文化知识、精湛的业务技能、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年富力强,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心声。
    严格聘任程序。监督员首先要在单位班子成员、党员中选聘,经公示后,由县卫生局审批、发文聘任;现班子成员中无党员的,在职工中聘任,并增设为班子成员;监督员不脱离工作岗位,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履行监督职责的,重新设立;现任院长、副院长不得聘为党风廉政监督员。
严格管理使用。廉政监督员受卫生局和所在乡镇纪委双重领导,任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由单位提出报卫生局批准,重新调配。
    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适时向卫生局、县纪委汇报有关情况,特别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经验、典型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参加本单位重大决策以及在执行监督任务时被监督人员不得拒绝、阻碍监督员工作等权利;要不断学习,增强自身素质,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对发现的问题不徇私情,按组织程序、实事求是的向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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