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陇县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思路方法,自觉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六必谈”约谈制度。对“两个责任”履职不到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督导约谈;对零办信的党组织或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对党员干部个人举报查无实证,或存在苗头性和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约谈;对一般性工作失误的进行容错纠错约谈;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前相关人员及时进行预警约谈;对提拔任职干部任前廉洁约谈。今年以来,共对10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督导约谈,对10名纪检组长进行提醒约谈,对35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约谈,对100多名重大工程项目人员进行预警约谈,对160名新任职党员干部进行廉洁约谈。通过实施“六必谈”,有效防止和减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发生,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建立重大节假日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告制度。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过节各项规定,如实填写执行情况报告表,经同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审核后报上一级纪检监察组织备案。县纪委通过调取餐饮票据、道路监控等方式,加大对节假日期间纪律执行情况的明察暗访。截至目前,共有2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向县纪委报告了节日期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县纪委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5条疑似“四风”问题线索进行了函询和初核,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设立举报箱、建立监督台、公布举报电话,组成3个明察暗访组,深入镇村和群众面对面征求意见,集中排查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农村“三资”管理、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等重点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从严从快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在教育、卫生、民政、扶贫等涉农部门抓点示范。截至11月底,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7人。(陕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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