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认真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履行职能,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总结经验,创新方法,努力化解各类矛盾,注重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截至2016年4月末,区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2次。今年年初,委局将信访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坚持区纪委常委分片包抓信访工作格局,各街镇、区直各部门建立完善了信访网络,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信访工作人员。区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群众的举报件及时批阅,交办督办。对涉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纪委常委包抓查办,信访室及时督办。
畅通信访渠道,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换届选举主题教育活动,在各单位、部门利用便民服务窗口、电子屏幕等媒介向群众公布区纪委和各纪检监察组织举报方式。截至目前,区纪委收到换届选举相关举报7件(次),各镇、街收到相关信访举报3件(次),解答群众咨询19余人次;加强利用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进一步提高覆盖率、知晓率。
完善信访件处置机制,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问题线索规范管理机制,制定了《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登记制度》,信访室负责对委局的问题线索进行收集、存储、分类、筛选,建立问题线索信息库,定期进行分类筛选,并对原因趋势进行分析,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建立信访线索分析机制,围绕纪律审查工作重点,认真挖掘、甄别举报反映的问题,对重要举报情况,全面梳理汇总,及时向领导报告。建立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按照快速接访、快速处理、快速查处、快速反馈、快速报告的要求,着力提升信访首办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完善信访督办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街)、各部门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同时对信访件的处置提出时限要求,对信访举报件,要求一般性问题周内办结,难度较大的问题月内办结,疑难问题三个月内办结。
深化信访监督工作,发挥治本抓源作用。将信访监督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预防腐败问题滋生的重要手段。对信访举报反映党员干部的轻微、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问题变大。探索按照问题轻重程度不同划分的“双轨”监督模式,即:对于反映内容不具体、被反映人确有苗头性问题或一定时期反映某类党员干部较为普遍的廉洁自律问题,采取发放《信访提醒通知书》、进行“信访约谈”和召开“集体警示教育会”等三种方式进行提醒教育;对于反映问题具体、事实清楚、情节轻微的,调查中确有轻微违纪违规问题但不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班子存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采取发放《信访函询通知书》、实施“诫勉谈话”和下发《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来对问题进行查纠。该监督模式实施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对82名党员干部实施了信访监督谈话,向9名党员干部发出信访监督通知书,对单位存在信访问题较多的14名党政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21个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6个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并作出检查,处理违纪党员4人。(吉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