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强化业务培训,全省培训纪检监察干部610人,占全省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总数的37.9%。大力推进以案代训和实践锻炼,通过选派骨干参加中央纪委纪律审查和抽调州县人员参与省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上下挂职等多种形式,提高履职能力。加大交流、遴选和选拔任用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交流干部250人,遴选干部65人,选拔任用科以上干部130人,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激发。
针对基层纪检队伍力量薄弱的实际,省委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市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能力的意见》,为市(州)、县(市区)纪委新增行政编制115名,纪律审查人员占总人数50%以上。目前,全省398个乡镇配齐了专职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为副科级,不兼任和分管乡镇其他工作,专司纪检工作,基层执纪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