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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机关警示教育会要求: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发布日期:2020-04-26 16:12   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机构:管理员   浏览次数:

  4月26日,县纪委监委召开警示教育会,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关于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安排部署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宏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县委巡察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姜国文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对姜国文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再次彰显了中央纪委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害群之马的决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案为鉴、心存敬畏、坚守底线,严守纪律规矩,从严自我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斗争精神,把遵守党的纪律、听从党的指挥、接受党的考验上升为政治自觉,形成政治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要深刻检视整改,自觉对照党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八对照八查看”为重点,深刻检视自身问题,逐条逐项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方法,全力抓好整改落实。要牢固树立“执纪必先守纪、执法必先守法”的意识,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遵守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八个带头 十六个不准”行为规范,不断净化朋友圈、社交圈,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要坚持刀刃向内,严肃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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